记者:有专家说,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可谓是为厦门的高颜值建设再度助力。很多人也关注到,这两年,厦门密集出台了多部与生态文明领域有关的法规,比如去年全票通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能介绍一下这背后的用意吗?
郭晓芳:福建、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1986年1月,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同志就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对砂石土资源管理和风景资源保护等提出许多站位非常高、指导性非常强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又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指导和根本遵循。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也不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议题,加强立法、加强监督,就是希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汇聚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精益求精不断打磨
立法进度必须服从立法质量
记者:大多数法规三审通过,这部条例历经五审,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郭晓芳:这么多年来,厦门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多年不懈努力,厦门已呈现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滨海亚热带园林绿化景观。“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提升,厦门园林绿化实现了恢复加超越。
去年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盛赞厦门是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如何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好厦门的园林绿化工作,为促进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成为这部条例立法过程中各方面都相当关注的事情。市委高度重视该项立法工作,专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一次次深入实地调研,召开一场场座谈会,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研究修改,从多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内容充实。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我们立出来的法要成为良法,立法进度必须服从立法质量。无论三审还是五审,审议几次不是重点,关键在于一定要精益求精,凝聚各方面共识不断打磨,立出真正管用的高质量良法,以良法来促进善治。这部条例历经五次审议,每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工匠精神认真研究每一个环节,不断精雕细琢,完善厦门园林绿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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