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天起,厦门全市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登记企业名称啦!市市场监管局的消息说,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事项。除涉及前置审批等三类企业仍保留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外,今后在厦门新设立的企业,其名称可由申请人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自主填报,无须再预先核准。
自主申报是啥意思?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改革前,企业注册登记须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即申请人先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由登记机关后台人工进行审核。而改革后,商事登记机关制定名称禁限用规则并植入系统,全面开放名称库,为申请人申报商事主体名称提供指引。除涉及前置审批、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企业,仍保留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外,其余企业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则,申请人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后,自由申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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