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委反腐办下发《关于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设在社区(居民区)内,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无税务登记,地点隐秘的场所,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踩“红线”。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神经末梢”的监督作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一桌餐”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并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主动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各区纪委、市直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特别是违规出入“一桌餐”场所吃请的行为,执纪必严,并倒查问责、通报曝光。(厦门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