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泥)近日,市财政局出台《厦门市市级政府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据财政部门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提升我市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厦门政府资产管理工作。《办法》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应由单位在职在编1年以上、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的工作人员担任。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建立资产管理人员登记报备、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等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该《办法》是我市政府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我市资产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厦门网(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