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福建省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海生(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海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谢海生,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海生利用其担任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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